我市崇义县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县级“国家森林城市”
10月12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江西省崇义县等2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于10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正式授牌命名,我市崇义县获此殊荣。
据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要求,2017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选择一定数量的省级森林城市县开展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崇义县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基础上和建县500周年之际作出了创建全国首批“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部署。近两年来,崇义县按照《崇义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建设要求,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以“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环境一流、林竹花色并茂、文明开放包容”为主题,做美山水城林相融、城乡生态一体、人文景观和谐、生态经济共赢有机融合的文章,创森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县级“国家森林城市”。
(作者:刘建明)